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达州老城区二马路和张家湾路片区道路交通压力,通过交通流量流向调查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通川区二马路部分路段实行单向通行交通组织管理。特通告如下:
一、二马路张家湾路路口(市委党校路口)至二马路通川北路路口(街心花园路口)路段车辆实行单向通行。即车辆从二马路张家湾路路口(市委党校路口)进,从二马路通川北路路口(街心花园路口)出;禁止车辆从二马路通川北路路口(街心花园路口)驶入二马路。
二、绕行线路,原通过二马路通川北路路口(街心花园路口)进入二马路、张家湾路片区、滨河东路的车辆可通过通川北路至达巴路口至张家湾路口或经街心花园调头至通川大桥匝道至滩头街前往。
三、凡违反本《通告》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本通告自2019年12月9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