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社区关注

2026年四川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发布

来源:四川日报2026-07-02责任编辑:李静怡

6月30日,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联合发布2026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低限,标准从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具体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86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645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1118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839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低限为1864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低限为1515元/月。

各市(州)政府据此调整2026年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自2015年起,四川已连续12年提高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川观新闻记者 李丹)




电话:028-84547086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66号
蜀ICP备2023034281号-2
公安网备案:51019002006033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四川社区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